一、調節閥(附閥門定位器)現場校準
調節閥在調節系統中是執行機構,閥門的動作受調節器控制,同時閥門的動作也直線影響工藝參數的變化,所以除了現場裝有副線的調節閥可以經副線將調節閥切出狀態進行校準外,其余都只能在停運狀態下才能校準。為了提高調節性能,調節閥往往裝有閥門定位器,在一般情況下調節閥都是連同閥門定位器一起校準的。
1、帶氣動閥門定位器的調節閥校準
(1)接線
接通氣源調整定值器,使其輸出(數字壓力計1)為20kPa,觀察閥門行程是否在起始位置(大行程位置)。調整定值器輸出到100kPa,觀察閥門行程是否大(起始位置)。圖中數字壓力計2作為監視定位器輸出用。
(2)步驟
a、選輸入信號壓力20kPa、40kPa、60kPa、80kPa、100kPa 5個點進行校準。
b、對應閥位指示應為0、25%、50%、75%、100%。
C、正、反兩個方向進行校準。閥位指示如以全行程(mm)乘上刻度百分數,即能得到行程的毫米數。
2、帶電氣閥門定位器的調節閥調準
(1)接線
先送入4mA輸入信號,觀察數字壓力計是否為20 kPa,閥門行程是否在起始位置(大行程位置)。再將輸入信號調整到20mA,觀察數字壓力計是否為100 kPa,閥門行程是否達到大(起始位置)。
(2)步驟
a、選輸入信號壓力4mA、8mA、12mA、16mA、20mA 5個點進行校準。
b、對應閥位指示應為0、25%、50%、75%、100%。
C、正、反兩個方向進行校準。閥位指示如以全行程(mm)乘上刻度百分數,即能得到行程的毫米數。
在對調節閥校準中,因是現場校準,閥門已經裝在使用位置,所以有的項目如氣密性試驗等無法進行。在定位器和調節閥聯動校準過程中,如發現定位器工作不正常,則應將定位器取下單獨校準。